政策法规

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工会委员会委员补选选举办法

发布日期:2024-07-24 11:42         浏览次数:661

根据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和《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次工会委员增选办法。


一、本次大会选举产生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第五届工会委员1人。


二、补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。


三、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。选举结果由纪委书记宣布。预备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向代表大会简介候选人基本情况。


四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2人、计票人2人,选举工作人员在大会由全体代表选举产生。


五、代表大会举行选举时,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进行。


六、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代表人数过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。


七、大会补选,采用等额选举办法,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选举。


八、填写选票时,选举人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,请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“○”,不同意划“×”。如另选他人,可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被选人姓名,同时在方格内划“○”,如不划何符号则被视为弃权。


九、选票一律用兰、黑墨水或兰、黑圆珠笔填写,要求字迹工整,符号准确,如符号辨认不清时,作废票处理。


十、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,投票后当众开箱,清点票数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,选举有效,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,需重新投票选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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