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4-07-23 09:22 浏览次数:515
我部门于10月18对食堂进行了例行检查,发现了如下问题。现将存在问题通知如下:
1、不得售卖营业证许可范围外的自制饮料。
2、加强食堂员工的卫生管理。(不得留长指甲、工作时不能3、带戒指等首饰、有皮肤破损或发热现象的员工不能参与工作,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。)
4、各类食品要求摆放有序,不得随意乱扔乱放。
5、粗加工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要求分开加工。
6、预进间洗手池需按要求配备酒精及消毒棉球。
以上问题请及时整顿解决,配合上级部门不定期检查,如未及时整顿解决,因上述问题出现任何后果由食堂自行负责!
后勤服务科
2016年10月24日